西海瑞苑买房要额外交2万团购金 却不能算进房款

2019-06-03 09:53:24
来源:城市信报
责任编辑:云彩

近日,市民刘女士向城市信报记者反映,称西海岸新区西海瑞苑项目在向购房者额外收取2万元团购金,参与团购活动后会得到相应的优惠,但团购金却不能算房款。既然都是购房者掏的钱,又同样是由开发商收取,为什么不能计入房款呢?刘女士有些质疑,究竟是否合理?记者了解到,相关规定中明确了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近日,因为收取团购金一事,西海岸新区西海瑞苑项目被市民刘女士质疑违规销售。刘女士告诉记者,2万元团购金可以抵4万元房款,再打9.8折。为了解具体情况,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位于珠江路附近的西海瑞苑售楼处。

置业顾问介绍,西海瑞苑项目是西海景苑项目的新一期,总共有4个楼座,目前已经开盘,均价在每平方米18000元左右。“已经售出不少房源,现在主要卖的是2号楼。”置业顾问说。虽然已经开盘,但记者注意到售楼处内并没有对在售房源的一房一价信息进行公示。对于具体房源的面积和价格,置业顾问称她需要查询房源表后再告诉记者。

根据记者的要求,置业顾问推荐了一处面积为86.53平方米的房源,单价为18937元,总价为1638618元。“这是原价,但现在在售的房源都有优惠 ,不过得交2万元团购金才能享受折扣。”置业顾问称2万元团购金可以抵4万房款,但团购金不能够计入总房款,相当于省了2万元,除此之外,还能再打9.8折。“优惠后的单价是18105元,总价为1566625元。”置业顾问说。记者询问2万元的团购金是否能够开具发票,置业顾问表示并不清楚,需要再问一下公司。

收取团购金却不算房款,开发商这样的做法合理吗?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同时该规定第八条明确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律师认为,团购金也是购房所花费的费用,不充抵房款涉嫌欺诈,如果遇到类似的销售方式,购房者也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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