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只卖不租一个15万元 裕东新府业主停车难

2019-05-13 16:03:29
来源:城市信报
责任编辑:云彩

近日,家住即墨区翠屏路附近裕东新府小区的业主因为停车的问题伤脑筋。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内的车位开发商只卖不租,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只能每天将车停在小区外的马路上,停车难成了不少业主的一块心病。而最近小区内的车位又涨价了,李先生说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涨价了,车位目前15万一个,这样的价格让很多业主没办法接受。

“车位又涨价了,涨到了15万一个,这个价格在整个即墨区都算很高的了,我们没办法接受。”近日,家住即墨区翠屏路附近裕东新府小区的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最近小区的停车位价格上涨到了15万一个,这个价格让本就贷款买房的业主望而却步。

在小区南门入口处,记者看到电子屏上显示有小区车位涨价的相关通知。通知中明确表示从5月5日起,剩余的车位单价上浮1.5万元,标准车位上浮至15万/个,可以按揭贷款10万。“买房的时候车位才8万元一个,后来又涨到了12.5万元,13.5万元,这没多久又涨价了。”对于15万元的车位价格,李先生表示已经超出了正常范围。

李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小区里的车位只卖不租,所以很多业主都面临停车难的问题。记者了解到,小区内的大部分车位都在地下停车场,少量地上车位也仅用于临时停放。记者在小区内看到,地上停车位主要聚集在小区北侧二期的高层住宅附近,数量在几十个左右。

记者向小区业主了解到,目前只有购买车位的业主能够将车停进地下停车场,而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只能将车停在小区附近的马路上。“我是租了其他邻居的车位,开发商对外是不租车位的。”业主周女士称现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并不多,很多都是常年空置的状态,按照项目规划,停车位的数量其实完全足够小区业主使用。

记者查阅了相关条例,对于车位“只卖不租”的情况,我省出台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有过表述。在“车库与车位的使用”章节明确,“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车库租赁费的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物权法》中对此也有所规定,小区建筑区内用于规划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记者拨打了小区内电子屏上登记的销售车位的电话,工作人员称这是裕东新府三期的销售热线,虽然都属于同一家开发商,但对方表示这是一个新地块,之前交付的小区车位情况他并不清楚。记者随后又联系到开发商青岛韵浩置业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他表示小区地下停车位公司有权决定是对外租赁还是销售,目前车位确实是只卖不租。

[编辑: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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