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鞍高架二期明年初开建 年内再通三条断头路

2017-09-12 10:01:07
来源:青岛新闻网
责任编辑:云彩

原标题:杭鞍高架二期明年初开建 年内再通三条断头路

11日下午,青岛市城乡建委又传来一大波好消息!棚改、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断头路打通...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老旧小区整治项目开工205个惠民9.2万户

11日,青岛新闻网记者从市城乡建委获悉,2017年,全市计划整治改造老旧住宅小区285个、建筑面积881.6万平方米、涉及居民12.3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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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泰和小区整治后

截至8月底,全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已开工项目205个、建筑面积670.9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9.2万户,占全年计划的74.8%,其中完工项目9个、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1.5万户。

8月份新开工项目58个、建筑面积144.3万平方米、涉及居民1.6万户,较7月份增长12.8%。

下一步,市城乡建委将加大“抓开工、抓竣工”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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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华泰社区整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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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泰和小区整治后

六大断头路已通三条杭鞍高架二期明年初开建

今年以来,市城乡建设委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协作,攻坚克难,不断完善配套道路建设。先是完成了受未拆除房屋影响,立项十年无法贯通的劲松八路打通工程,得到了周边居民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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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海临安府配套道路及万科蓝山配套道路也已竣工通车。备受关注的杭鞍高架二期也将结合地铁四号线同步实施,预计2018年2月启动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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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蓝山贯通道路照片

下步,市城乡建设委还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新都心片区规划四号线、颐和广场(瑞昌路187号)及生物技术研发中心等配套道路的贯通工作,让这些如“毛细血管”般的配套道路不断完善,从局部的微循环逐步构建成片区路网,为市民提供舒适畅通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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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临安府贯通道路照片

1.劲松八路打通工程:新建劲松八路(辽阳东路--浮山新区规划2号线)长度47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暗渠、给水、污水及其他附属工程。计划总投资约3300万元,该道路现已竣工通车。

2.万科蓝山配套道路:新建东莞路(伊春三路-伊春路)长度28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及其他附属工程;鹤岗路雨污水管道翻建,长度约74米。计划总投资约1340万元,该道路现已竣工通车。

3.中海临安府配套道路:新建中海临安府东侧规划路(宣化路—兴元五路)长度50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及其他附属工程。计划总投资约1980万元,该道路现已竣工通车。

4.瑞昌路187配套道路:新建规划八号线(瑞昌路-瑞安路)长度36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挡土墙、给排水及其他附属工程。计划总投资约1250万元,该工程配套管线部分已竣工,目前结合挡土墙施工要求,正在施工瑞安路端道路建设。

5.生物技术研发中心配套道路:新建规划路(南京路--清江支路)长度27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及其他附属工程。翻建南京路(拜泉路--重庆南路)雨水管线300米。计划总投资约880万元,该工程近期已取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正在进行支出预算评审等相关工作。

6.新都心片区规划四号线:新建规划路(一号线—哈尔滨路)长度52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及其他附属工程,计划总投资约1200万元,该项目管道、人行道、车行道已施工完毕,正在进行绿化带及交通设施等工程施工。

青岛8个月棚户区改造开建3.5万套占年度计划73%

2017年,我市计划启动棚户区改造4.8万套(户)。截至8月底,已完成开工建设任务3.5万套(户),占年度计划的73%,比7月份提高15个百分点。

在棚改工作推进中,市棚改办加强与市直部门及区市政府沟通协调,做好综合服务工作,为加快项目及早开工创造有利条件。

针对今年棚改主战场市北区大多数征收居民选择房屋安置情况,积极协助区政府筹集房源,加快征收居民安置速度。经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截至8月底,已完成开工建设任务3.5万套(户),占年度计划的73%,比7月份提高15个百分点。

2018年青岛棚户区计划开工45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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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9月5日,山东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四部门联合发布了2018年山东省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

全省各市确定上报了2018年棚户区改造共计1249个项目、699704套。其中青岛市共有45个项目,35368套列入2018年开工计划,包括李沧区板桥坊、十梅庵、东南渠、晓翁、曲戈庄、长涧,崂山区汉河,城阳区西旺疃、百埠庄,红岛经济区河套街道、红岛街道等热点区域。

那么,什么样的房子才可以纳入棚改计划?城镇棚户区认定标准有哪些?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流程有哪些?

今年的9月6日,山东省住建厅公布了《山东省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办法》。从建筑结构、市政基础设置、建筑密度、使用年限、房屋质量、公共服务设施等10方面予以界定,只要同时满足任意4条就可纳入棚改项目。

山东省从10个方面认定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标准:

建筑结构以简易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等为主;

建筑密度较大,原则上在40%以上;

使用年限较长,原则上以20年以上的房屋为主,城中村、城边村、建制镇驻地房屋以15年以上的为主;

房屋质量总体较差,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评定为C级、D级的房屋;

房屋结构抗震不符合《抗震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建筑结构抗震鉴定标准》的房屋;

存在安全隐患,住宅区域内无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建筑消防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或者存在地质灾害等其它安全隐患;

房屋使用功能不完善,包括房屋室内空间和设施不能满足基本要求(如无集中供水、无分户厨卫等);

市政基础设置不健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不齐全或年久失修;

公共服务设施薄弱,无基本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不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及规范》的要求;

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和有碍城市景观的危旧房屋。

同时满足改造范围中的4款要求的住宅区域可以纳入城镇棚户区。

城镇棚户区认定需要有这些材料!

城镇棚户区认定依据包括能证明房屋年限、性质、功能、现状的相关材料;

能证明水、电、气暖、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全的相关材料;

危房鉴定报告;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流程有哪些?

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调查,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在现场勘察和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掌握房屋状况、权属、土地性质等基本情况,了解群众意愿,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将符合认定标准的项目、有关认定依据文件资料报县(市、区)住建棚改主管部门。

项目核查,各县市区住建棚改主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对上报的项目逐一核查。通过审查相关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在综合考虑改造时序、资金投入、土地供应、群众意愿等因素,统筹当地规划和经济发展基础上,初步确定当地棚改项目。

项目审批,项目实施主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等文件,并按照棚改项目规定完成立项审批后,即可确认为棚户区改造项目。

[编辑: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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