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积金中心详解新政“一个月过渡期”

2017 03/28 10:03
来源
青岛新闻网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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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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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买房必看 市公积金中心详解新政"一个月过渡期"

日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雪燕做客《行风在线》节目,详细解答了市民关于公积金新政策的有关问题。据李雪燕透露,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积极与多家银行协调,六家银行已经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达成合作意向,将适时推出更多银行的自助提取公积金还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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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公积金新政“一个月过渡期”

3月16日起,青岛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其中规定购买新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上调为30%;购买二手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上调为40%。新政实施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或合同签约且交纳首付款)时间为准,并设置了1个月的政策过渡期,自4月15日统一按新政执行。

一个月过渡期是怎么回事?针对网友的疑问,李雪艳进行了详细解释。购房者在3月15日之前如果没有签订网签合同,但已经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并交纳了首付款,购房者应抓紧到售楼处核实楼盘有没有封顶,开发商有没有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在签订协议的情况下,购房者在4月14日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享受原政策规定的首付比例。此外,据李雪燕介绍,公积金贷款在认定时和房屋的套数没有关系,而和贷款的次数有关系。并解释,不管市民有几套住房,也不管是新政发布之前还是之后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要从来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者使用过一次之后已经结清两年的,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来购买住房。

自助提取公积金还商贷合作银行新增六家

自今年1月20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岛城全面启动因偿还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使用网上营业厅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偿还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自助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截至目前,已有4000多位市民办理了该项业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雪燕表示,针对更多职工的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与十家银行进行协调,包括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青岛银行及青岛农商银行。初步情况看,已经与六家银行达成了合作协议,下一步会针对有合作意向的银行逐一进行程序、系统和流程的对接,成熟一家推出一家。

[编辑:秦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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