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爆料,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1号的绿地·山大静园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以“内部团购房”的名义,收取50万的认筹金。
项目区位图(来源:绿地泉)
绿地·山大静园位于历下老城区,地处济南山大路11号(山大路和花园路交汇处),开发商是济南泉景历山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为山东绿地泉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济南绿地泉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天眼查截图
项目分两期开发,共4栋住宅,容积率2.11,据悉价格约22000-23000元/㎡。
项目鸟瞰图(来源:绿地泉)
目前,仅一期规划进行了公示,项目一期规划2栋住宅,共147户,均为毛坯,包含1栋9层洋房和1栋20层高层。以“内部团购房”为由销售的就是3号楼的9层洋房,价格22000/㎡。
项目一期鸟瞰图(来源:绿地泉)
以“内部团购房”为由销售的绿地·山大静园项目3号楼,是否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小编登录了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官方网站,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栏中并未查询到绿地·山大静园3号楼的任何信息。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截图
经查询,早在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明确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此外,《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三十一条也明确表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收购房者的任何费用,这是国家三令五申的行业法规,绿地·山大静园却为何对此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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