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贷款过渡期结束 明起新房最低首付30%

2017 04/14 17:34
来源
青报网
责编
乔苗苗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原标题:青岛公积金贷款过渡期今天结束 明起新房最低首付30%

记者4月13日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自2017年3月16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新旧政策衔接设置了1个月过渡期,4月14日,过渡期正式结束。自4月15日起,在我市购买新建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均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的政策。

据介绍,根据市国土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要求,我市自2017年3月16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上调为30%;在我市购买二手住房,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上调为40%;同时,我市还继续执行首付款比例与房龄挂钩的政策,房龄在10年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龄,房龄每增加5年,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政策继续执行。(记者 傅军)

[编辑:乔苗苗]

精华推荐

小改造解决老人“生活痛点” 公益微光洒进老社区

时间飞快过去,这里从只有3栋宿舍楼的城郊,变成......

青岛业之峰20周年庆典 高标品质巅峰感恩

国家专利环保量房,尊享16项纯德国装修工艺免费......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