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琴海小区停车位加收管理费 不交钱就别想停车

2016 10/09 10:29
来源
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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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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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开发区爱琴海小区的居民意见不小,怎么过了节,小区感觉不是自己的了,进出,停车都成了麻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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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小区停车的问题,黄岛开发区爱琴海小区的居民很是闹心,去年小区建成,居民们陆陆续续搬进了新家,小区有地上和地下停车场,部分居民购买了地下停车位,而地上停车收取的费用,物业与居民之间也达成了协议。

地上停车位属于业主的公摊面积,物业在地上车位租赁服务中规定了,收取30块钱的车位服务费,居民们对此没有异议,但就在几天前,物业突然说,地上车位,没人每月增加到75块钱,不交钱,就别想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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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看到,现在的地上停车位,已经编上了号码,交纳了75块钱一月车位费的车主,可以固定一个停车位停车,没有交钱的居民就不能开车进入小区。小区建成不到两年,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额外收取的这45块钱,也只是在楼道上贴了一个通知,并没有和业主们商量。有居民对此提出了质疑。那么,物业为什么会突然这每月45块钱的车位管理费呢?

物业经理解释,既然地上停车位是小区业主共有,如果不收取地上停车位的使用费,对于购买地下停车位的居民来说,有失公平,并且,车位使用费并不是归物业所有,而是另有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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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而言之,加收每月45块钱的车位使用费,这笔费用是归业主所有,只是换成了公共部位维修基金的形式。并且,物业经理强调,大部分的业主已经同意加收每月45块钱车位使用费的方案,事实果然如此吗。小区物业到底该不该收取45块钱车位使用费,这块钱业主们该交吗,记者咨询了律师。

节目播出前,我也是做了一下功课,因为我是头回听说有车位管理费之说,并且,我们记者也为此是咨询了青岛市物价局,这项费用是有的,也是合法的,但是要通过物价局给定一个标准。最重要的一点,是物业收取物管费和车位管理费都需要与业主签订相关的服务合同,如果物业没有尽到约定的义务,作为小区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管理费。我想大家计较的并不是这几十块钱,只而是这项费用收上去,会用在哪里,收的合不合理,我想,物业工作完全可以再做的周全一些,为业主考虑的再细致一些,也不会出现这些麻烦事了。

[编辑:陈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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