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住房满2年免收增值税 二套住房享契税优惠

2016 08/24 10:19
来源
齐鲁晚报
责编
秦璐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运用综合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消费的意见》,在意见中,记者了解到,山东将落实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的,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年底前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增值税税率。

\

此外,上述意见还提出,将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增值税优惠政策,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不区分普通、非普通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今年3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其中提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此外,意见提出,将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范围由家庭唯一住房,扩大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降低刚需和改善性住房的购房成本,引导住房需求全面释放。

[编辑:秦璐]

精华推荐

小改造解决老人“生活痛点” 公益微光洒进老社区

时间飞快过去,这里从只有3栋宿舍楼的城郊,变成......

青岛业之峰20周年庆典 高标品质巅峰感恩

国家专利环保量房,尊享16项纯德国装修工艺免费......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