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受房地产及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影响,今年1-4月份,青岛市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业务量明显放大。
据了解,今年1-4月份,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3713笔,共计4.4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59.91%和89.03%,结清金额占1-4月回收总额的30.14%,其中三月份提前结清1385笔,1.77亿元,创历史单月最高结清纪录,公积金贷款资金回收速度加快,进一步缓解了资金流动性压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出现提前结清高峰主要与当前的房地产及公积金政策调整影响。据介绍,首个原因与当前较火的二手房交易有关,“今年1-4月我市二手房交易出现高峰,房主如果要把房子卖掉,需要将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才行,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业务量增大。 ”
其次,则与刚刚调整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调整有关。据介绍,日前,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以及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有关政策,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新政策提出,将二次贷款由结清5年方可再次申请,调整为结清2年即可申请。将首次和二次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由40%和60%,统一调整至30%。同时,首付款比例与房龄挂钩。
此外,将省内异地贷款政策放宽至全国范围,对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青岛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这几条利好政策也有一定刺激作用,降低首付款比例将有效降低二手房申贷职工筹措首付资金的压力,使更多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享受到公积金贷款优惠,一部分购房者希望提前结清贷款,为今后再次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铺平道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还取消了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次数限制,使得手头有一定积蓄的购房者决定提前还款。
据了解,我市在公积金归集方面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今年第一季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依法催建催缴,不断加大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力度,全市收缴住房公积金42.44亿元,同比增长19.41%,职工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22.58亿元,同比增长28.66%,在满足职工住房需求方面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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