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5月1日起全面扩容 涉房产建筑金融等行业

2016-03-10 14:45:33
来源: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紫鸢

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提出,今年将采取三项举措,其中一条是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这标志着营改增“收官之战”正式打响。昨日,记者从青岛市国税局了解到,目前国税部门正在对扩围行业的营改增进行前期的调研工作,减税多少需要具体的方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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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适度扩大财政赤字,主要用于减税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今年将采取三项举措。一是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3月7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在回答营改增相关问题时,楼继伟表示:“今年5月1日施行的营改增拟准备方案是,17%的标准税率不提高,但新增不动产可以纳入抵扣。”

楼继伟指出,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要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最大的推进难点。这四个行业占了大约960万户,对应的营业税是1.9万亿,占到原来营业税总收入约80%。楼继伟强调,将要施行的营改增方案中,不动产抵扣对象是指新增的不动产,以往的存量不动产并不纳入抵扣。

根据国税总局统计,目前尚未改革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涉及近1000万户纳税人,是已纳入营改增纳税人的两倍。这些行业户数众多、业务形态丰富,特别是房地产业、金融业的增值税制度设计更是一个难题,因此,税率、计税方法、抵扣方式、纳税地点等税制要素的科学设计以及过渡政策的合理安排,事关营改增试点的平稳推进。

对房地产行业是利好

据了解,我国2012年1月1日启动试点的营改增改革,由点到面,迄今已逐步扩大到全国范围的交通运输业、电信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目前只剩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还未被纳入。

由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都是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一时间,营改增成为业内热议的话题。而且,营改增是当前最为迫切的一项税制改革,其意义不仅在于其本身,而且对于经济的发展、税收情况、财政体制和税收体制的改革都有深远的影响。

对此,岛城楼市观察人士张百忍表示:“这对房地产行业是利好消息,营改增将降低企业的税负,目前房地产行业已经进入薄利时代,减轻税负无疑给房地产企业提供闪转腾挪的空间,增加企业的利润。同时,营改增对企业投资楼市确实会有助推作用,对于投资者(企业或企业主)来讲,将因此而获益。”

昨日,记者从青岛市国税局了解到,目前国税局正在对这几个行业的营改增进行前期的调研工作,操作难度较大,实施后减税是肯定的,但是具体减多少需要具体的方案落地。 (记者 景虹)

[编辑:紫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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